简介
在欧洲文化史中,“巴洛克”惯指的时间是17世纪以及18世纪上半叶(约1600年 -1750年)这一时期上接文艺复兴(1452年 -1600年),下接古典主义、浪漫时期。 巴洛克音乐的特点是极尽奢华,加入大量装饰性的音符。节奏强烈、短促而律动,旋律精致。复调音乐仍然占据主导地位,调性音乐取代了教会调式,同时主调音乐也在蓬勃发展。于是复音音乐的对位越来越明显。 巴洛克音乐创作的发展中心以贵族的宫廷、私人组织的学会以及天主教教会为主,其中又以宫廷最具影响力。此时期的音乐创作除了适合在宫廷里演奏的大协奏曲(concerto grosso)以外,还有贵族沙龙里带有私密气氛的小规模乐器奏鸣曲(Sonata);弥撒、神剧、受难曲 以及丰富的管风琴曲目,令教堂充满了圣神的光彩;在巴洛克晚期时出现了交响乐的雏形即意大利语“Sinfonia ”(巴哈的三声部创意曲也是Sinfonia),是一种三乐章题材的音乐;另外,歌剧在威尼斯快速兴起,借着音乐和戏剧的结合将情感抒发到最高点。音乐创作从此步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。 在这巴洛克时期的作品不得不提一下,历代著名作曲家崇拜和学习的榜样——J.S.巴赫出生于新教宗教氛围极为浓重的艾森纳赫,他的一生除了在魏玛宫廷、克滕宫廷、莱比锡等地辗转谋生,养活二十个孩子,就是写作音乐。他的创作涉及了巴洛克时期的大多数音乐体裁,作品浩如烟海,在音乐史上能够和他的作品数量相提并论的寥寥无几。

